风险预警提示:海上作业船只请提前采取避浪措施
发布时间:2025-04-11 12:35:14来源:
4月11日电 据应急管理部微博消息,国家海洋预报台4月11日8时发布海浪蓝色警报:受出海气旋与较强冷空气的共同影响,预计:4月11日夜间到12日中午,黄海南部、东海北部将出现2.5到3.8米的大浪区;江苏南部、上海、浙江北部近岸海域将出现2到2.8米的中浪到大浪,近岸海域海浪预警级别为蓝色。请在上述海域作业的船只注意安全,沿海各有关单位提前采取防浪避浪措施。
(作者: 小小杨)
版权声明:本文为三牛号作者或机构在本站上传并发布,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,不代表本站的观点或立场,三牛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